芜湖某国企出纳因痴迷赌博,自2011年至2016年共侵吞公司1306余万元用于赌博,甚至潜逃期间被母亲劝回家后,他做的第一件事仍是去赌博。近日,笔者从芜湖市中级法院获悉,该院终审裁定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十三年。
 
  据了解,被告人杨某今年35岁,2007年7月应聘到某国企芜湖销售分公司工作,由于痴迷赌博,2011年3月至2016年2月,杨某利用职务便利,多次截留业务单位货款(现金)计41.82889万元、承兑汇票计1168.040987万元、公司用于购买宿舍用品现金3.90万元,多次秘密窃取公司账务资金计92.90万元,上述款项共计1306余万元,均被其用于赌博。
 
  2016年2月,杨某多年来私吞公司资金的事情败露,杨某出逃并躲藏至广西南宁。后在其母亲和公司的反复劝说下,杨某同意回来,于3月1日从南宁返回芜湖家中。然而让人没想到的是,3月2日杨某没有直接去公安机关自首,反而当天早上仍去参与了赌博。
 
  笔者从芜湖市中院获悉,该院近日已驳回杨某上诉,维持原判,本裁定为终审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