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划分标准及纳税义务

类型

纳税义务

居民企业

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的企业(注册地标准)  

全面纳税义务

就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全部所得纳税  

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标准)  

非居民企业

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的企业

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

有限纳税义务

(1)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

(2)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

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

就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纳税

 

2.所得来源地的确定

所得类型

来源地的确定

销售货物所得

按照交易活动发生地确定

提供劳务所得

按照劳务发生地确定

转让财产所得

不动产转让所得

按照不动产所在地确定

动产转让所得

按照转让动产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  

权益性投资资产转让所得

按照被投资企业所在地确定

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

按照分配所得的企业所在地确定  

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

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或者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个人的住所地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