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划分标准及纳税义务
类型 |
纳税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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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企业 |
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的企业(注册地标准) |
全面纳税义务 |
就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全部所得纳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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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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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居民企业 |
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的企业 |
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 |
有限纳税义务 |
(1)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 (2)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 |
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 |
就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纳税 |
2.所得来源地的确定
所得类型 |
来源地的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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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货物所得 |
按照交易活动发生地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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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劳务所得 |
按照劳务发生地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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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财产所得 |
不动产转让所得 |
按照不动产所在地确定 |
动产转让所得 |
按照转让动产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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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益性投资资产转让所得 |
按照被投资企业所在地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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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 |
按照分配所得的企业所在地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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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 |
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或者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个人的住所地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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