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定额发票还能报销吗?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发票管理工作的通知》规定:规范定额发票的供应。对不在税控收款机推行范围内或开票量及开票金额较小,又不适合使用机具开票的纳税人可提供定额发票。定额发票的供票数量根据纳税人经营额、纳税额确定。停车费,景区门票等还使用定额发票。具体咨询税务机关。

 

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之前领购过的专用发票是否需要处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等若干增值税问题的公告》规定,转登记纳税人可以继续使用现有税控设备开具增值税发票,不需要缴销税控设备和增值税发票。转登记纳税人自转登记日的下期起,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应当按照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转登记日前已作增值税专用发票票种核定的,继续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

 

3、需要填写备注栏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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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单位从对方取得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丢失,然后单位用对方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并加盖对方单位的公章,可以作为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凭证吗?

按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规定: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如有遗失,应当取得原开出单位盖有公章的证明,并注明原来凭证的号码、金额和内容等,由经办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领导人批准后,才能代作原始凭证。暂没有文件明确增值税普通发票丢失后,可以使用销售方记账联复印件作为入账依据。 具体咨询税务机关。

 

5、实名办税后,发票领购人必须是企业购票人?

实际经办人必须与发票领购登记中的企业购票人一致。如需增加购票人或修改已有购票人信息,可到税务大厅办理也可以到网上报税厅直接修改。具体咨询税务机关。